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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资【2016】6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投资【2016】6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802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工程名称: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建设地点:内江市邓家坝片区四合乡旗子山
2.4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全部内容招标,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1 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品牌主体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1.1 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A级资质,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3.1.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①、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②、其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A级资质,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3.2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为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其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多家关联企业,则这些关联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 1个单项合同总金额(含设备和安装)在40万以上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1.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 营业执照副本;
4.1.3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4.1.1——4.1.3)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人: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240号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李女士
电 话:0832-2050916
传 真:0832-2050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86618391
2021年01月